成都夫妇3年未收问题房 遇物业催费短信轰炸(2)
作者:李逢春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6年06月01日 【字体:大 中 小】
短信“骚扰”
催缴物业费短信不胜其烦
徐先生认为,他不但没入住,而且没收房,所以他不该交这个物业费。不过,海地亚小区的物业公司并不这么认为。
5月30日上午,该小区广泽物业的钟经理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和小区住户签有物业协议,物业公司的服务针对的是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清洁绿化、安全巡逻、电梯维护等,徐先生的这个情况他们都知道,但即便他没入住也没收房,但协议中的物业服务已经产生,这个物业费他是必须要交的。
根据物业公司的说法证实,对欠费业主的催费工作一直未停,并委托给了专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催收工作。
“开始并不是发短信,去年底有律师事务所给我发过函。”钟先生回忆,去年11月物业委托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发来函,当时告诉他拖欠物业费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告知如果不尽快交费的法律后果。
从那以后,这家律师事务所再没联系过他,换成了一家名为“关山律所”的单位,对接人换成了“王专员”。据徐先生讲,从去年11月开始,以“关山律所王专员”名义发的催收短信,就开始不断发到他和他妻子的手机上。
今年4月20日发来短信:“就您拖欠广泽物业公司物业费一事,希望你诚信守法,依法维权,本周内尽早处理你拖欠费用。”类似表述的短信有时限徐先生1月内,有时限1周内。徐先生提供了他手机近期的短信截图,“王专员”催收短信3月以来有8次。而徐先生妻子手机目前还保存的短信记录显示,3月以来,她收到催收短信19条。
“有一次我打过去告诉她,不要给我发了,物业费的争议另说,该起诉就起诉。”徐先生称,他和妻子对此不胜其烦,“已构成对我们的骚扰”。
“徐先生这种情况,律师有权开展催收物业费的民事行为。”记者采访了一位成都律师如是说。他告诉记者,只要是持证律师是可以全国执业的,没有限制。物业公司或者下面的分公司,都有权委托律师开展拖欠物业费的催收业务,这是正常的民事活动。
各方回应
发短信的“王专员”:合法催收,曾遭当事人辱骂
徐先生怀疑“关山律所”资质有问题,称“王专员”以和客户签订保密协议为由不透露她的办公地点和名字。
5月5日,他查询后,发现关山律师事务所在湖北武汉,当时电话联系的律所值班人员告诉他,该所主要从事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的诉讼代理,且在成都没有分支机构。
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成都广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值班人员答复说,总公司委托物业费用事务的律师事务所只有一家,但并不是关山。不过,记者致电湖北关山律师事务所时,得到的答复是:他们确有一名律师在成都负责催收物业费的代理业务,但他拒绝提供这名律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记者再按徐先生提供的王专员座机打过去,一名女子告诉记者,她就是“王专员”,情况并不是徐先生所称的那样。
王女士告诉记者,负责催收代理的是湖北关山律师事务所的尚律师,资质上无问题,是完全合法的行为。截止到去年12月31日,徐先生已拖欠物业费及滞纳金5761元,去年她和徐先生刚开始接触的时候,双方还有很好的沟通。但徐先生认定物业公司没有把需要的资料备齐给开发商,以这个理由拒交。
“王专员”说,她代表尚律师以短信的方式进行提醒,是不想把关系搞僵,次数并不多,“而在后来电话联系中,徐先生的态度就变得很差,甚至言语辱骂”。
小区物业回应:窗外加护栏,业主并不接受
而针对引发徐先生不收房、继而又产生物业费纠纷的源头,即那扇窗户,则该如何处理?
徐先生认为,这块多出的面积带来安全隐患,他并不想要,之前和开发商交涉多次,希望给予实质解决,但至今并无任何进展。“如果封闭窗户,侵犯了邻居的采光、通风、观景等相邻权;如果不封闭,我们居住安全无法保障。”
小区物业钟经理说,窗户外的步梯属于规划的消防通道,这扇窗户有通风、采光的要求,因此是不可以完全封闭的。不过,徐先生如果出于安全考虑,可以做一个突出防护栏,保证通风,用磨砂玻面保护隐私。
对这一建议,徐先生并不接受,他说,设计本身产生了变化,他需要开发商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逢春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