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29日 【字体:大 中 小】
审核及入学
1.登记点审核后,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大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6月上旬,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
3.8月底,通过审核人员持《大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
其他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联系与沟通,根据区域内常住人口数量及人口变动趋势,做好学校布局规划调整,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一律不受理就学申请。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三)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提交申请。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