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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旧城改造主要问题及难点分析

作者:未知 来源:大邑县房管局 更新时间:2015年05月31日 【字体:

三、主要问题分析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

1、资金问题。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资金需求量较大,而我县财政困难,使得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缓慢。

建议措施:县财政在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加大财政统筹力度,调整支出结构,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改造支出,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棚改资金补贴;安置房、公建配套、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同时,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性贷款和上级的资金补贴。

2、征收问题。棚户区范围内征收工作难度较大,群众对征收补偿政策的期望值高,影响项目进度。

解决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大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五项费用标准>的通知》(大邑府办发〔2012〕48号)规定的标准和执行办法制定补偿方案,不得增减补偿项目,不得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改造意愿,在项目启动前进行改造意愿调查,优先安排资金对改造意愿强烈、基础设施落后的区域进行改造,项目启动后改造范围内居民签订模拟搬迁协议的比例达到95%,方可组织实施。

(二)住房保障工作

1、退出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人员和经济收入情况,每年都在变化,现行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实际执行难度较大,造成“有进无退,只进不出”的现象。

解决措施:严格按照《大邑县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大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依托市住房保障应用集成平台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将我县所有符合住房保障标准的申请家庭录入信息系统,实现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和保障资格审核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定期对已保障对象收入、住房变动情况,进行住保平台系统核查和入户走访调查。按照廉租房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清退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保障对象,坚决查处在廉租房(公租房)等惠民资源分配过程中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及在廉租房申请、安排中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的不法行为。

2、保障性住房的配套设施仍需完善。大部分保障性住房的配套设施,由于多种原因,目前还不完善。如安防设施、绿化休闲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停车棚等需要财政的支持。

解决措施:多渠道、多举措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基础设施配套,为入住的困难群众,创造优良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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