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下岗作废了?业内:仍然有效 并非一定要换新证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7年05月07日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一篇《房产证下岗了!以后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有它房子才归你》的文章引发关注和讨论,还衍生出“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等内容。房产证自5月1日起“下岗”的说法是否正确?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否不再重要?新的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有何区别?中新网对此进行了探讨。
5月1日起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该消息系旧闻,2016年底“颁新停旧”地市已达100%
网传文章称,“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但记者查询国土资源部官网发现,“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其实是2016年的工作任务,且未能在官方文件或政府网站上找到与“5月1日”时间截点相关的上述内容。
事实上,早在2016年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就已经不再颁发房产证,而改发不动产权证。
据国土资源部官网消息,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地市已经达到100%,除西藏部分县外的所有省(区、市)的县,全部实现“颁新停旧”。
2015年3月1日,四川泸州一居民获颁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51000000001。中新社发 周亚强 摄
另外,2016年5月,《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正式公布,明确《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
房产证“下岗”作废了?
——房产证仍然有效,并非一定要换新证
有人疑惑,旧的房产证还有效吗?是不是必须去更换不动产权证?
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对此,房地产相关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新证、旧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选择换或不换。
他说,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