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成都公积金离职提取政策及离职提取所需资料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5年04月28日 【字体:大 中 小】
一、新增离职提取
在以往,成都市公积金管理规定,只有农村户口在离职后可以凭借户籍关系,离职证明,公积金卡,身份证办理提取。针对职工离开成都,公积金只能转移不能提取对职工带来的不便,,成都公积金中心新开设离职提取业务。离职提取业务是指非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同一职工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间隔不能小于12个月。
提取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或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成都市。
提取额度
一次性提取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且注销个人账户。
提取时间
同一职工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所需资料
1、本人户籍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可使用户口簿;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也就是离职证明);
3、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无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